您现在的位置是:首页 > 文旅在线

文旅集团的权力博弈,资源、治理与公共性的平衡之道

xwhb 2026-10-15

文旅集团发展的“双刃剑”

在文旅产业深度融合的今天,文旅集团作为资源整合、产业升级的核心载体,其权力结构直接影响着文化遗产的保护、旅游体验的品质,乃至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,这种权力,既体现在对稀缺旅游资源的掌控、对资本与政策的调动能力上,也渗透在项目规划、社区参与、文化阐释等微观层面,权力如同一把“双刃剑”:当它被用于高效配置资源、推动文化传承时,能成为产业发展的“引擎”;当它失去约束、异化为逐利工具时,则可能破坏生态、侵蚀文化、割裂社区,最终反噬文旅产业本身,理解文旅集团权力的来源、运行逻辑与边界,成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命题。

权力的来源:从资源垄断到政策赋能

文旅集团的权力根基,首先源于对核心资源的垄断性占有,无论是自然景区(如黄山、九寨沟)、文化遗产(如故宫、敦煌),还是特色文旅IP(如迪士尼、环球影城),其稀缺性和不可复制性,天然赋予了掌控者“话语权”,某省文旅集团通过整合区域内5A级景区、非遗项目和历史文化街区,形成“资源矩阵”,不仅掌握了门票定价、商业运营的主导权,更在与资本方、合作方的谈判中拥有了绝对的议价能力,这种资源垄断权,构成了文旅集团权力的“硬核”。

政策赋能进一步强化了文旅集团的权力地位,在“文旅兴国”战略下,地方政府往往将文旅集团作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“抓手”,通过特许经营权、土地优先开发权、税收减免等政策倾斜,使其承担起“城市运营商”的角色,某县级文旅集团政府授权统一管理县域内所有旅游资源,同时获得文旅项目审批“绿色通道”,这种“政企合一”的半行政化属性,使其权力远超一般市场主体,既能调动行政资源,又能按市场逻辑运作,形成独特的“权力-资本”复合体。

权力的异化:当“资源掌控”滑向“利益独占”

权力的集中极易滋生异化,在“利润最大化”的驱动下,部分文旅集团的权力逐渐偏离“公共服务”的初心,演变为利益独占的工具。

其一,过度商业化侵蚀文化原真性,某古镇文旅集团为追求短期收益,将原住民迁出后,将传统民居改造为商铺、民宿,植入网红打卡点,甚至虚构“历史故事”吸引游客,原本承载着集体记忆的文化空间,沦为同质化的“消费剧场”,文化内涵被商业逻辑彻底解构,这种“权力主导下的商业化”,本质是对公共文化资源的私有化掠夺。

其二,社区排斥与利益失衡,文旅集团在开发过程中,往往以“整体规划”为由,忽视当地居民的知情权与参与权,某海滨旅游项目开发中,集团强制征收渔民土地,却以“市场价”远低于实际收益的方式补偿,导致原住民被排除在旅游收益分配之外,反而承担着环境污染、物价上涨等生活成本,权力的不对等,让“文旅惠民”沦为一句空话,激化了“开发-保护”的矛盾。

其三,内部治理失衡与权力寻租,部分文旅集团沿袭“行政化”管理模式,“一把手”权力过于集中,项目招标、人事任免等关键环节缺乏透明度,曾有案例曝光,某文旅集团高管通过“暗箱操作”将景区商业外包给关联企业,中饱私囊,最终导致国有资产流失,这种“内部人控制”现象,不仅损害企业效益,更透支了公众对文旅行业的信任。

权力的重构:从“掌控”到“共治”的平衡之道

要让文旅集团的权力回归正途,关键在于构建“权力-责任-监督”的平衡机制,推动其从“资源掌控者”向“价值共创者”转型。

以“现代企业制度”规范内部权力,通过引入董事会决策、监事会监督、职业经理人制度,实现“政企分开”,避免行政权力对企业经营的过度干预,建立透明的项目评估机制,对文化遗产开发、生态保护等事项实行“社会听证”,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。

以“社区参与”共享发展红利,文旅集团应将当地居民纳入利益共同体,通过“合作社+农户”“就业优先”“收益分成”等模式,让原住民从“旁观者”变为“参与者”,某非遗文旅项目集团与当地手工艺人签订合作协议,既保障艺人版权收益,又将其技艺展示纳入旅游线路,既保护了文化,又增加了居民收入,实现了权力与责任的统一。

以“公共

文章版权声明: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新文化在线原创文章,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。